根据《运城学院新校区教职工宿舍建设及使用管理方案》和《运城学院教职工住房管理暂行规定》(院字[2009]10号),按原已申报交款参加二期周转房人员和此次申报交款人员分批计分排名,现将计分排名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六时,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及时反映!<?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联系人: 资产管理处 张 翼
电 话:2513120
纪检监察室 王 赓
电 话:2090328
附件:计分排名公示表.doc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